在科技越來越進步的當下,不同國家、族群的交流、接觸越來越不成問題。但在接觸越來越頻繁、容易之際,也潛藏著一個問題:不曉得你是否曾經聽說過「文化挪用」這個詞彙呢?

面對人生最重要的時刻,許多準新人在籌備婚禮時,都會努力地策劃、發揮想像和創意,有時為了讓婚禮大放異彩,給自己與親朋好友們留下難以忘懷的美好回憶,有的人會加入新奇、非屬於自己所屬國家、族群的文化元素。而這個時候,可能就會有「文化挪用」(Cultural Appropriation)的問題產生了。

近代著名的文學評論家薩伊德・愛德華(Edward Said)在他所提出的「東方主義」論述概念裡,其中指出,近代西方歐、美國家,在19世紀時對於遠東、亞洲帶有或產生「異國浪漫」的想像,而薩伊德要警醒大家的是:這種「浪漫」的「想像」,是建立西方歐、美國家以強權的身份,面對遠東、亞洲國家,在權力不對等的情況下,是流於強權者對於弱勢者的一種單方面的臆想。強權者並非基於平等的地位來交流、了解不同的文化內涵,而是基於自己意思去解讀,揣測、描繪、表現他的「異國浪漫」情懷。且在19世紀中,這種現象更多的是出現在殖民者與被殖民者之間。

 

而延伸至今日,「文化挪用」這個詞彙,意味著某個強勢文化,在並未了解、認同弱勢文化的情況下,去採用、挪用、複製弱勢文化的文化特性。而如今即便挪用者與被挪用者之間不一定會存有強、弱勢的權力關係,但過度輕率、隨意地使用與自己所屬國家、族群不同的文化,也可能會招致批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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